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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Y.COM2017年度校级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立项项目结项的通知

作者: 宣传部 发布时间: 2018-11-30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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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项目负责人:

   根据《KY.COM转发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17年度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立项的通知》(党办文〔20178号)的有关规定,学校将对2017

年度校级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立项项目进行评审验收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结项材料申报时间

20181130-127

二、提交结项材料要求

1.项目负责人需填写《KY.COM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》,同时,提交的结项材料包括封面、目录,结项成果内容,后附项目申报时的《申请评审书》《结项审批书》和结项纸质材料各5份,电子版发至xcb@aynu.edu.cn

2.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申报项目的《申请评审书》,提交规划的研究成果。成果为论文的,将发表论文的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和正文全文的复印件装订成册;成果为研究报告的,要求字数不少于5000字,查重率低于30%,正文用4号宋体字;结项材料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,左侧装订。文本查重材料一并提交。

3.研究报告如有阶段性成果,提交成果原件(审验后当场退回)其复印件附在结项成果内容后。

4.《结项审批书》和结项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(档案袋封面粘贴结项审批书封面),由项目负责人直接报送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。

三、其他要求

1.立项项目如因故确需延期结项的,需填写《KY.COM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》,提交纸质材料2份;

2.申请延期的立项项目经所在基层党委(党总支)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,报送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审核备案。

3.2017年度立项项目无故不参加结项验收者将被取消立项,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下一年度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。

4.2017年度立项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,不得申报我校下一年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。

联系人:熊小伟;联系电话:2900002;材料报送地址:勤业楼C307房间

 

附件:

    1、《2017年度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立项名单》

    2、《KY.COM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》

    3、《KY.COM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》

 

 

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

20181130